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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局如何评估EB-1A申请提交的证据

陈女士:请问移民局如何评估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

答:USCIS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应该表明:

1.申请者持续获得国内或国际范围的赞誉;

2.申请者取得的成就已经得到业内认可;

3.申请者是一小部分比例上升到所在领域极顶层位置的人之一;

4.申请者来美国后会继续从事同一职业工作;

5.申请者来美会预期为美国带来实质性利益;

证据需要包括:

1. 一次性成就(例如一项主要的国际大奖),

2.至少提供符合十类证据标准的至少三类证据,

3. 如果十类证据标准不适用于申请人的职业, 提供类似证据;和


4. 申请人来美国后会继续从事同一专业范围内的工作的证据, 例如来自未来雇主的信件,或预先的承诺,如合同、来自申请人在美国将继续从事其专业领域工作详细计划的承诺。


5.实质性利益美国的证据(目前对此没有严格要求)

对于EB-1AI-140申请,移民局审核官员注重看证据的质量而不是数量,当然也要满足至少提供三类合格证据。通过对证据评估,判定申请人是否在所从事的领域内持续获得国内或国际范围的声誉,是否已经得到业界的认可和是否成为业内顶尖人士是成功获批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