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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信的作用、来源和价值现在,绝大部分杰出人才移民申请案的材料中都会包含几封推荐信,美国移民局官员也早已习惯在阅读呈请信中去翻看推荐信。许多移民律师也认为推荐信对于申请是绝对必要的。当然,也有一些申请者,出于个人保密等种种原因,不愿请别人写推荐信,只是提交来自专业领域内的专家证言替代推荐信。事实上,美国移民局并没有要求必须提供推荐信,更没有对推荐信数量的要求。我们最近连续两位客户,一位编剧和另一位营销公司总经理,都是只提供一封推荐信就批过了。以往的成功案例中还要没有提交推荐信就通过的。我们的看法是:如果其它证据不是很强大,就不要放弃推荐信这种证据形式,虽然它也属于主观证据。但呈请信是自己说自己好,而推荐信是别人说你好,毕竟更具一些说服力。 如果真是不得不缺失推荐信,申请受益人就要在其它支持材料方面下更大的工夫,提供更多逻辑清晰,相互印证的客观证据,比如申请受益人工作的背景信息、所在研究领域的统计数据、参与国家基金资助科研项目的成果、如何推动所在专业领域的技术发展、带来什么现实的社会利益和经济效益、国内或国际的影响力等等,以弥补缺乏推荐信的不足,确保美国移民局官员可以在没有推荐信的情况下仍可以凭借其他材料判定你符合资格。 推荐信的主要来源是领域内公认的专家,可以来自政府机关、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专业杂志编辑、大学教授等,申请受益人的学术导师及现任或以往的雇主或同事并不是好的选择,因为那是你的“熟人圈”。以下这段话,是来自真实案例中移民官对所提供的推荐信的评价: “你提供了你原创性贡献的证据, 但为了满足这个标准, 你的贡献不仅必须是原创的, 而且必须在这一领域具有重大意义。你提交了那些认识你的人的推荐信,这些信件把你说得很好, 并介绍了你的成就, 但并未说明你在艺术教育领域中的贡献是意义重大的。你必须提交独立、客观的证据, 证明你的贡献是' 原创 ' 的, 对这个领域产生了重大影响--远远超出了雇主和认识你的人的范围”
推荐信并没有固定格式。反而,你提供的几封推荐信,他们应该有不同的格式。这不难理解,如果你提供的推荐信在格式、语言表达、用词习惯甚至打印字体上都一样或类似,美国移民局官员会理所当然地认为这都是出自申请受益人之手或代理人之手,而不是由实际推荐人撰写的。 虽然美国移民局官员并不了解每个申请受益人的专业领域,但他们每天都在看形形色色的推荐信,很容易分辨出推荐信是真正出自不同推荐人之手,还是相同的人代写。许多模板化的推荐信导致审核者缺乏信任感,对其它的证据材料就会审核的更严格。一旦有所怀疑,他们就会轻易发出RFE,进一步要求看到别的证据。当你接到这样的RFE时,或许就是因为你提供的推荐信已经引起的“不适”。最近我们在一个申请案中看到,审核者指出所有的推荐信日期都是集中在一周之内,审核者认为这是为申请刻意准备的,证据效力就弱了许多。 对于中国申请受益人来说,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即使几封推荐信都出自不同的专家,因为要翻译成英文,如果交给一个翻译,最后看起来还是像一个 “模子”刻出来的。以前就有这样一个申请案,美国移民局服务中心收到呈请人提供的六封推荐信,写得都非常好,既强有力又从不同角度相互补充印证,但他们实际都是申请受益人自己撰写,然后请推荐人签字后再翻译。这些推荐信被一眼认出问题,最后变得毫无用处。 因为移民官发现, 他们包含相同的语法错误。我们的建议是:申请受益人在确定好主申请信撰写策略后,可以先同推荐人充分沟通,确定要点和提纲,然后请推荐人亲自撰写,再讨论、修改和定稿——保持“原生态”最重要。 推荐信近年来的趋势是数量越来越多,内容越来越长。从两、三封到四、五封,现在好多人提交七、八封。但同数量和长度相比,信件本身的质量更重要,三封来自你所在领域内但并不认识的公认权威的推荐信远比八封来自你导师、上级、同事或客户的推荐信份量更重。 一个申请受益人根据其它证据材料的强弱,有2-4封不同来源的推荐信, 从不同角度详细阐述其工作的意义,对业内做出的重大贡献和受到的认可就足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