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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信败笔:与个人声明内容雷同

中国的T教授启动了自己的杰出人才移民申请,向美国移民局寻求被归类为在环境工程方面具备杰出能力的个人,以期获得I-140批准,移民美国。


T教授不但是一所大学的副主任、博导,还兼职于两家环境工程公司,他曾获得过几个全国性奖项,有几篇媒体报道,还是几家行业协会委员。T教授发表过近200篇学术文章和学术报告,也是几家专业期刊的编委,还曾近百次评判过同行工作。几十年来,他成功完成了40多个国家级或省部级由政府资助的重大研究项目。


T教授在个人声明中表示他是 “一位有着三十年专业经验的知名科学家”,在环境工程及相关研究上 “倾注了所有的精力” , 特别是在给排水、废水办理和解决水污染等重大环境问题上” 。


就是这样一位条件超好的申请者,被内布拉斯加州服务中心IO经RFE程序拒绝了。他的代理律师认为这么好的申请者都被拒绝,一定要提起上诉,上诉翻盘的机会也很大。于是随后他们向AAO提出上诉,坚称他满足了10类证据标准中的7类,符合移民资格。同时介绍打算来美后经营一家咨询公司,自己的工作可以解决美国社会的实际需求。

   

T教授在他的 “详述我来美国继续工作计划的声明” 中写道,如果申请获得批准,他打算在美国成立一家“水污染预防和控制” 咨询公司,自己担任 “首席顾问” ,利用他以前在中国和德国收集或开发的信息和技术,继续在美国展开同样工作” 。这的确是美国需要的人才,但不幸的是经过一年等待,他的上诉还是被驳回了。


此案中,在推荐信上的失误是没有成功获批的主要原因之一。

   

T教授提交了多封推荐信。AAO注意到其中两封推荐信中有关T教授对该领域贡献的多个段落与他“个人声明” 中的几个段落几乎相同。这引起了AAO对这些封信的真实性及内容来源的怀疑。例如,一封推荐信中说:


“几十年来,T教授成功完成了40多个国家级或省部级由政府资助的重大研究项目......他的研究成果以190多篇期刊论文或会议报告形式发表,此外还有9本书,包括专著、手册、政府行业标准指南和教科书,其中一些获得了最高奖项。此外,T教授还做出了大量的发明和创新,在30多份专利证书中被列为第一发明人。他的科学贡献的原创性和重大意义是毋庸置疑的......”


T教授在与推荐信同年同月的“个人声明” 文件中写道:


“多年来,我完成了40多个国家、省、自治区政府资助的重大研究项目。我的许多研究成果已经被发表或报告在190多篇期刊文章,会议论文以及9本书中,这些书包括专著、手册、政府行业标准指南和教科书,以及获奖出版物。此外,我还进行了大量的发明和创新,并且是30多项专利的第一发明人,这使我的科学贡献的原创性和重大意义毋庸置疑。

       

这些文件之间的雷同性,让移民局在推荐人对申请者成就的独立观察、知情程度和发表公正意见方面产生怀疑,大大降低了推荐信的可信度,也令审核者对其他证据产生怀疑。